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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人符合条件 也可申请公租房

————住建部发布公租房管理办法,东莞办法正在制定

东莞时报  作者:冯欢  2012-06-14 07:19

[摘要]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当地的公租房。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也一般不超过5年,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当地的公租房。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也一般不超过5年,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国家住建部前天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7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已经被确定为保障房“主力军”的公租房,终于有了性的法规。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了解到,目前正在制定的《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完善和修改,将来这个公租房管理办法还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并最终由市政府审议批复。

违法转租公租房

可罚3万元

住建部发布的《管理办法》透露,无论是本地还是外来人员,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但却对想要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提出了不少要求,如外来人员须在本地就业年限、收入财产水平和目前居住条件等方面符合规定标准。

而这个具体的规定和标准,则可以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虽说目前东莞还没有正式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但在去年12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曾透露,如果是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新莞人三类人都可申请公租房,这就意味着,东莞的公租房也将不仅仅惠及到东莞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能惠及到东莞户籍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但对于申请公租房的新莞人,必须符合在东莞工作和居住,拥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还需在东莞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而且在东莞没有自有住房等多个条件。

违法转租可罚3万?

东莞或将考虑罚款

《管理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违规出租、转租公租房的处理办法。其中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要缴纳3倍、但不高于3万元的违法所得。

《管理办法》明确,一旦承租人因违反合同和相关规则须退回公租房的,除了退回公租房以外,还将被要求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早前,东莞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涉及到罚款的内容,但也对擅自转租、出借、调换公租房等行为进行了约束——“将面临公租房被收回的结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回应,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东莞会参照国家政策,考虑罚款手段制约那些违法转租、出租公租房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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