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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违建房销售火爆 征税规管依然是难点

新快报  2013-09-13 11:24

[摘要] 自今年7月以来,新快报在连续推出独家系列查违深度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据新快报记者调查,深圳违建房销售异常火爆,国家税收流失累计超千亿。深圳违建税收征管为何空白?税务部门有何说法?为此,新快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该局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了新快报记者的采访。

自今年7月以来,新快报在连续推出系列查违深度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据新快报记者调查,深圳违建房销售异常火爆,国家税收流失累计超千亿。深圳违建税收征管为何空白?税务部门有何说法?为此,新快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该局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了新快报记者的采访。

新快报:税务部门是否有责任对全市的违建房进行监控,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反映并研究相应的对策。

深圳地税:税务部门是依据税法,为政府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部门,没有能力对全市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情况进行监控,更无法对房地产属性及其合法与否作出认定。具体某房产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应该由有权机关作出认定。

深圳地税部门一直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政策,对发现的问题,我们一直积极地与有关部门保持沟通。例如,为治理我市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阴阳合同”乱象,2011年7月开始,我局联合市规土委推行存量房评估征税政策,这一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然,其之所以能得到有效执行,主要是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在房产转移登记环节进行了源头控制。

新快报:税务部门对深圳的违建房是否应该征税?如何征收?

深圳地税:税务部门的征税行为是严格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对何种行为、所得或财产征收何种税,是税法明确规定的。按照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销售等环节的税收义务,并不以相关建筑物是否合法为前提,因此,开发销售房地产取得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取得净的,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具体的征收方式,我们主要依赖与国土、房产部门的信息联通和工作协作,进行税收的监管和征收。例如企业开发某房地产项目,要在税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我们会对企业税款缴纳进行后续跟踪管理。但项目登记的管控依赖于该项目在国土部门的原始登记,如果该项目在国土部门没有相应的土地登记信息、预售许可信息等,我们很难对其进行税收管理。以一手房为例,税务部门的抓手是税务登记、发票和契税,但这三者都以购房者有土地登记信息,要办理正规房产证为前提,否则,税务征管难度极大。

新快报:根据媒体报道深圳违建房狂卖现象,税务部门是否会根据线索对违建房销售进行调查、登记备案、深入研究,报请深圳市政府。

深圳地税:如前面所说,对于某房产是否属于违建及其具体情况应该由有权机关认定。不过,我们也关注到媒体对深圳小产权房、自建房情况的一些报道,我们正在从法律的具体适用及征管方式方法等进行研究,鼓励基层税务机关在区政府的支持帮助下进行实务层面的探索,取得了一些进展。未来我们也会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

新快报:狂卖违建房,税务部门对其不征税,国家的税收就这样白白流失,这些钱自然落入了个人的腰包。深圳是个改革开放的城市,是否可为国家的税收不流失的情况下,采取“先行先试”的特区探索精神,对违建房征税方面迈出尝试的步伐?

深圳地税:我们的征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只要是应税行为,我们均会对其征税;我们也在不断地加强征管手段(如部门之间联网等),限度地保证国家税款应收尽收,因此,不存在“房产狂卖而税务部门对其不征税”的情况。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某些小产权房、自建房等一无税务登记、二不需购领开具发票,三不用办理房产证,可以说我们无从获取此类房产交易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它已游离于合法经济之外,税收征管确实遇到非常大的难题。该问题的解决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地税部门首先要做到的是依法行政,穷尽法律规定的征收方式来征税,在具体征管手段上多做探索,争取会同相关部门逐步把较为混乱的违建房纳入有效管理范围。

新快报:根据2012年深圳查违工作会议数据显示,深圳现有违建房约40万栋。我们粗略估算,假如税务部门对违建房征税,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作为这部分税收的主要征收部门的地税局,是否在这方面作调研或给市政府提交相关建议?

深圳地税:深圳的违建,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如何妥善解决违建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汇合多部门的力量,共同研究,共同努力。具体到地税部门,我们部分基层区局已经在进行探索,首先要解决信息来源渠道问题,然后争取能够在管控上多下力气,逐步解决目前的监管难问题。市局会在适当的时机,从实践中进行总结,形成可行性意见,向政府提出报告。

新快报:据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某区已有向违建房征税的先例,为何没有在全市进一步推广?原因在哪里?

深圳地税:如前面所谈到的,只要是房地产销售都应该纳税,这并不是新规定,也不是哪个区局的试点行为,而是正常的执法,因此并不存在要在全市进一步推广的问题。但也正如前面所说,违建房本身的诸多特点,导致税收管理面临交易信息缺失、源泉控制失效、执行手段不足等等诸多难题,这也给我们的税收执法工作提出了挑战。部分基层区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迎难而上,就一些典型案例,在实践中摸索有效的工作方法,期望能够积累一些经验。市局也会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通过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我们希望这一过程不用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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