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财政部通知: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2013-10-24 09:04

[摘要]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0月23日消息,财政部税政司近日发布的《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通知显示,该条款早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但通知并未明确“自建自用住房”的概念。

有媒体报道称,根据浙江和广西等地对外公布的“自建自用住房”的概念,个人自建自用住房是指个人在原非购置土地(自有用地)上建造或拆除后重建,并且自己实际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住房,与“二手商品住房”为不同概念。

按照现行规定,北京二手房买卖需要按照标准交纳营业税,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附上财政部源文件

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条(二)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修改为“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2)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对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以及价差补贴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指定管理单位)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等6种商品储备任务,并按有关政策收储、销售上述6种储备商品,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利息补贴收入是指,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因承担上述商品储备任务从金融机构贷款,并从中央或地方财政取得的用于偿还贷款利息的贴息收入。价差补贴收入包括销售价差补贴收入和轮换价差补贴收入。销售价差补贴收入是指按照中央或地方政府指令销售上述储备商品时,由于销售收入小于库存成本而从中央或地方财政获得的全额价差补贴收入。轮换价差补贴收入是指根据要求定期组织政策性储备商品轮换而从中央或地方财政取得的商品新陈品质价差补贴收入。

四、本通知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三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 9月25日

 

手机房天下陪你走买房路 房天下在手买房无忧 手机扫一扫,直接登陆手机房天下,房天下包罗买房大小事,伴你同走买房路!登陆手机房天下即可报名免费看房团;一键免费致电意向新房;最笋二手房随时关注;登录论坛随时发帖回帖;楼市动向楼盘折扣掌握! >>>详情查看

推荐阅读:

热评:贫困县河南台前县为什么能建豪衙

热评:"土豪"是正常文化现象还是"蛮鄙"的代称

春暖花开面朝大海不再盼 东莞江景房为你实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