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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规加码流动性监管 银行信贷还将收紧

东莞日报  2014-03-03 07:38

[摘要] 去年“钱荒”出现以来,银行业长期处于流动性紧张状态,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暴露无遗。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性地提出了风险管控和监管要求,要求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8年底前达到100%,并将同业、理财等业务纳入监管当中。

去年“钱荒”出现以来,银行业长期处于流动性紧张状态,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暴露无遗。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性地提出了风险管控和监管要求,要求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8年底前达到100%,并将同业、理财等业务纳入监管当中。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出台流动性监管新规,在监管上更具体化,短期会压缩银行的信贷空间,长期来看,有利于控制银行体系风险。

引入流动性覆盖率

进入2014年,去年出现的“钱荒”状况似乎并没有得到缓解,1月份,银行业存款流失超过9000亿元,信贷投放被压制。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就曾警示,“钱荒”依然会继续。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就坦言,“银行间市场出现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市场利率快速上升现象,暴露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日,银监会适时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监管指标出现“中外结合”,提出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和定性、定量要求,其中定量考核包括存贷比、流动性比例,以及实时引入的流动性覆盖率三项监管指标。《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在引入《巴塞尔协议Ⅲ》中流动性覆盖率这一新指标的同时,对现行的流动性风险指标进行梳理,将其区分为合规性的监管指标和用于分析、评估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工具。

《办法》中要求,在过渡期内,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同时规定,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

国信证券东莞财富中心总经理兼首席投资顾问林玉伟分析,“流动性覆盖率更为全面和精细,能对银行各项业务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掌控。”

监管范围扩大到影子银行

新规对流动性监管进行了加码,监管范围扩大到了影子银行。《办法》明确提出“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将流动性监管口径由表内延伸到表外。

事实上,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环境、业务模式以及资金来源发生变化,特别是理财业务、同业业务快速发展之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大,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求银行现金流测算和缺口限额应涵盖表内外各项资产负债,包括为防范声誉风险而超出合同义务进行支付所带来的潜在流动性需求,从而将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等表内外项目对现金流的影响纳入流动性风险的计量和控制。”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道。

去年“钱荒”以来,银行一直通过提高理财产品率进行疯狂揽储,资金来源不确定性较大。分析人士表明,监管机构将同业以及理财纳入到流动性监管中,希望商业银行能够改变一些目前状态,提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缩小期限错配的资产规模。

林玉伟则认为,“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等表内外项目纳入监管后,银行资产扩张将受到限制,银行资本金将要承受较大压力。”

短期给银行带来阵痛

新出台的《办法》,在监管上更加具体化。《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不仅要建立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还包括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等具体要求。

中信证券研报认为,新规将会对银行业务经营产生影响,预计银行业务结构调整将继续深化,政策对于业务导向更加清晰。例如,增加央行超储、国债等优质流动性资产。降低同业业务期限错配规模,促进其增加短期同业资产等。

林玉伟称,“银行业关系着国计民生,细化的监管指标,能更好地控制银行体系风险,保证银行体系稳定,避免出现银行倒闭等重大问题。”

不过,林玉伟坦言,“短期来说,新《办法》还是会给银行带来阵痛期,严格控制银行信贷扩张欲望,也意味着银行未来的信贷空间受到压缩,银行在信贷投放方面会有所侧重,偏向优质信贷项目。”

■名词解释 流动性覆盖率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行监管机构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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