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即日起,东莞等9市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争取了6年的地方立法权终于来了,东莞准备好了吗?昨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即日起,东莞等9市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对莞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和影响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东莞的特殊行政架构、特殊人口构成、特殊经济结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在区域经济的发展、先行先试改革等方面,均迫切需要制定契合东莞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早在今年3月份,东莞就成立了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亲自担任组长。随后,5月7日东莞正式成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为市人大专门负责统一进行立法审议的机构。
该委员会由11人组成,下设1名主任委员以及3名副主任委员、7名委员。11名组成人员均有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其中有4人是法学背景本科以上的学历,组成人员来自高校、城建、环保、文化、基层等领域。值得一提的是,法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立法法》赋予地方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大领域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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