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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某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申请 可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东莞时间网-东莞时报  2015-08-02 00:00

[摘要] 近日,购房者苏小姐向本报记者报料,首次置业的她今年5月份在长安某楼盘看房,原计划是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原以为享受“首付两成且享受公积金低利率”购房的她,在买房以后却是被告知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否则只能退房”。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购房者苏小姐向本报记者报料,首次置业的她今年5月份在长安某楼盘看房,原计划是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原以为享受“首付两成且享受公积金低利率”购房的她,在买房以后却是被告知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否则只能退房”。

如果使用商业贷款,她不仅要多给银行10万左右的贷款利息,还得去筹多一成首付款。现在的她,真是进退两难。

用公积金买房遭开发商拒绝

原来,她在今年四月底在长安某楼盘定了一套75㎡的小户型,总价约75万。在给定金之前她还向售楼员确认过,她如果在该项目买房,是否可以选择按揭买房,是否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当时销售人员回答得十分肯定,“当然没问题。”

然而,在6月底,她却收到开发商通知,通知内容主要是“开发商不接受业主使用公积金贷款,要求业主改选商业贷款。”销售员如此解释是,“东莞公积金新政自6月10日开始正式实行以后,太多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了,开发商嫌公积金贷款手续麻烦且回款周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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