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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总理亮出了楼市底牌!

东莞特价租房 2018-03-06 11:20:37

来源:潮哥 楼市参考

重要会议正在进行,今天上午国务院总理作了2018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信息量超大。下面本号主要来捋一下关于房地产方面的信息。

一、国务院总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解读:这一口号,是去年两会期间提出的,之后的十九大会议上,国家领导人再次以这句话强调楼市主基调,今天国务院总理又一次提出了。

这意味着,本轮楼市调控周期不会太短,之前就有专家预测本轮调控至少延续到2020年。另外,这句话还意味着本轮楼市调控的决心高于以往任何一次,楼市不被彻底控制住,政府将誓不罢休。

二、国务院总理: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三四线城市商品住宅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热点城市房价涨势得到控制。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从字体行间可以看到,政府对于2017年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以及热点城市楼市调控完成的任务,比较满意。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效果显著,一二线城市城市的房价也基本被控制住了。

从一些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近阶段中心城市的房价,基本横盘。既然这一结果令政府满意,可见,政府对于房价调控的初衷,也就只是想控制住房价,而非让房价下跌。

2018年,楼市调控依旧,继续因城施策,差别化对待各城市的调控。这一点在两会之前已经能够看到。比如,广州、河北、北京、武汉、昆明等地区继续收紧信贷政策。南京、西安、兰州等城市,则间接或直接放松限购。

三、国务院总理: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解读:这一条应该是大家最关心的,因为许多人都在翘首盼望着房地产税落地,以镇压房价。

但从这句话的措辞中可以看到,总理用了“稳妥”二字,可见房地产税立法不会那么快就能出台。

房地产税是对楼市所有税种的一种补充,它设立的本意是解决地方财政的饭票,顺带着调控楼市。

换句话说,房地产税是土地财政的一个交接,只有当中国城镇化基本完成,土地财政收入无法给地方增幅带来丰硕收入的时候,才是房地产税开征之日。因此,可以说房地产税从立法到落地实施,至少还需要5年的时间,最长可能需要10年。

房地产税出台后,对于房价影响如何,可以很明确地说,房地产税依然挡不住房价上涨,只能减缓上涨速度。

有些人不估计会反驳,房地产税怎么就抑制不住房价呢?咱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想想。政府设立房地产税是系统这个制度能够替代土地财政,获得税收收入,如果房价下降,谁还买房,大家不买房了,甚至将手中多余的房抛售,房地产税向谁征收?

房价只有在一个合理范围内上涨,既能为政府提供足够的税收,又不至于引来民众的抱怨。

四、国务院总理: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

解读:棚改是导致三四线城市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换句话说,被棚改区域,房价还得涨。

为什么说棚改会推动房价上涨呢?这个逻辑很简单。

在棚改过程中,有两个政策非常重要,即PSL和棚改货币化。PSL即商业银行向央行抵押优质债券等资产来获得贷款,再发放给棚改居民。2016年5月,这笔款项有6459亿元,而到了2017年12月,已增至26876亿元。

而棚改货币化就是指危房改造中产生了大量的拆迁,需要安置住户,以前的模式是拆房还房。而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拆一套房子,政府直接发钱给拆迁户,然后去城镇自己买房。

说白一点,棚改就是国家印钞票给棚改居民,让他们拿着钱去购房,去去库存。

五、国务院总理: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解读:“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这句话与去年年底,住建部说的“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意思一样。

按这句话的理解是,调控会针对刚需客放宽或者降低门槛。但最近北京、武汉部分银行相继上浮首套房贷款利率20%、25%,甚至停贷,丝毫看不出是在支持刚需人群购房。

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都是2017年已经提出的。2017年杭州、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官方均相继推出了“租赁平台”,打造实惠、便捷、可靠、规范、丰富的租赁住房平台。

此外,总理还透露了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新方向:中国即将进入住房制度的“三分法”时期,也就是在商品房、保障房(租赁房)、共有产权住房。

1998年之前,住房制度为“一分法”,也即城市居民的房子由政府分配。1998年~2017年,是住房供应“二分法”时期,也即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2017年共有产权住房提出,是中国的住房制度由“二分法”向“三分法”升级的关键举措。

住房制度的改革,对于百姓而言,是个利好,买不起房的刚需一族又多了一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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