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提醒业主:12月31日后将不再办理
购房入户政策即将到期,于2008年1月1日前购房者可于今年年底前办理入户,过期将不予以办理。记者由相关部门了解到,这几日是办理入户的高峰期,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业主,要先准备齐全材料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以节省办理时间。
记者日前走访了部分居委会,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09年12月31日是购房入户的最后办理时间,日前有不少符合条件的业主拿着相关材料前来申请迁入,而由于不了解所需要的材料,不少人跑了三四趟,浪费了不少时间。
南城亨美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拿出一张表格给记者看,上面列了许多办理时准备的材料,据介绍,准备好相关材料后还要填表盖章,所需时间不少。“两三天时间办不完的。”该工作人员提醒业主,如有意向入户,应趁早准备好相关材料,盖好章后前来办理,以便节省时间。同时该工作人员称,过了12月31日后,将不再接收购房入户人员,不再办理购房入户手续。
购房入户办理流程
1.到公安分局领购房入户审批表、计划生育证明、入户申请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2.到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证,并向该地公安分局申请。
3.到市公安局交纳入户城市增容费(莞城、石龙、虎门、常平每人15000元,其他镇区每人12000元),并领《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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