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从全额1%到差额20% 京城调整二手房个税征收方式

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李子木  2011-08-18 00:22

[摘要] 此前,商品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的1%,一种是差额的20%。西城区的新规执行后,即使业主不能提供原票据,地税局通过查询历史记录也能获得上次的交易信息,而且缴税差额直接按照现在房价与原票据的房价相减获得,不扣除其他诸如装修款等合理费用。

北京市西城区地税局8月10日起针对商品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作出调整:除已购公房或满5年的住房外,其他买卖均按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以缴税日为准,不以网签时间为准。

此前,商品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的1%,一种是差额的20%。西城区的新规执行后,即使业主不能提供原票据,地税局通过查询历史记录也能获得上次的交易信息,而且缴税差额直接按照现在房价与原票据的房价相减获得,不扣除其他诸如装修款等合理费用。

“二手房交易是房产投资的获利渠道,遏制二手房交易是杜绝房产投资的有效手段,”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韩长吉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从政策层面来看,这将有效地遏制投机者以二手房交易哄抬房价,减少非刚性房屋买卖。另外,提高二手房税率将对楼市定价幅度产生影响,将促使新楼盘定价趋于理性。”

然而,政策的实际运行似乎并不尽如人意。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许多房地产中介公司大显神通,帮助买房者避税。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一名链家地产的工作人员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阴阳合同”时举例说明:“假设您要买一套原价100万元的二手房,如果以150万元出售,政策变更前所缴个税仅为1.5万元,变更后就变成了了10万元。如果用上“阴阳合同”,上交地税局的那份合同上您就可以将实际购买价格压低。比方说,这栋房子现在每平方米可以卖到2万-2.5万元,而房主原先购房时,房价也许只有6000元左右,那么我们拟定合同时,就可将购买价写成6500元,这样你就可以节省近10万元的税金。”这位工作人员还暗示,“阴阳合同”已经为地税局所默许。

“部分地方地税局对‘阴阳合同’的默认不仅说明政策执行力度下降,更说明了地税部门监管能力的缺失,”韩长吉指出。“假如地方税务部门能够更好地理解此项政策精神,通过细致的审核杜绝‘阴阳合同’,那将有效限制投资性房产买卖,将对促使房地产价格理性回归起到重要作用。”

该政策的另一个问题可能会导致北京市其他城区的二手房价大涨。由于该政策目前仅在西城区实行,因此迫使西城区内大量购房者“转战”其他城区。链家地产工作人员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称,近日链家一家位于朝阳区的分店一天内便有230套二手房成交,交易量十分惊人。“如此一来,二手房房价上升自然也是意料中的事了。”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指出。

“另外,征税可能反向遏制刚性需求,从而为未来的政策调控加大难度。”韩长吉指出。“虽然本次调整对房地产价格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需情况,一旦房地产调控打开,房价将继续走高。”

在谈到如何修补该项政策的漏洞时,韩长吉说道:“单纯地从政策层面来看,缺乏市场监督力度、政策执行面过广、容易滋生逃避行为等问题是此项政策的主要漏洞。至于如何修补漏洞,则主要靠地方税务部门主动了解市场趋势,从而对‘阴阳合同’进行全面限制。另外,此项政策需要其他部门进行配合才能达到预定目的。”

该项政策自出台,业内便有人猜测新个税法案会不会向全市推广。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实行该政策的前提是历史税收信息数据的完善,解决了过去仅凭原票据计税的难题,今后可能在全市推广执行。“不过,西城区数据量相对较少,其他尤其是朝阳、海淀等商品房成交量很大的区,短期内恐怕难以将所有历史成交数据统计完全,因此,目前在全市推广差额征收个税政策还有一定难度。”

 

截至7月26日,搜房网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获悉,8月份东莞共有9宗商住地公开拍卖。其中商品住宅用地7宗,南城、长安、寮步等均有地块推出。环比7月20万平的土地供应量,8月的土地出让面积环比有所上升。特别是作为热点区域的南城、长安、寮步、大朗等地块的入市,或推高土地拍卖市场的热度。详情>>>

推荐阅读:

从全额1%到差额20% 京城调整二手房个税征收方式

楼市“并购潮”临近 房产股权更迭频繁

二三线楼市限购8月底前或落地 局地现恐慌购房

任大炮放言:中国土地资源根本就不紧张

:8月17日东莞楼市住宅成交面积和均价前十出炉

8.17东莞楼市交易:共160套 面积19553.29㎡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