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此项政策调整,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副总监李兴旺认为对东莞影响并不大。“其实对东莞而言,计征二手房转让差价20%的个税并非新政。早在2007年起,东莞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已按20%征收。”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被认为是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新“国五条”的具体实施细则。该《通知》最引人注目的是出售住房计征20%个人所得税。以一套5年前购买时总价50万元、目前售价200万元的普通二手房计算,此前按全额1%征税,需缴个税2万元,新政后按差额的20%计算,需缴个税30万元,增加28万元,相当于房屋成交价的14%。
合富辉煌李兴旺:东莞5年前已经实施“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
合富辉煌东莞市场研究部副总监 李兴旺(图片来源:房天下)
3月1日,楼市调控新政“国五条”细则落地,其中“个人售房需按转让所得20%征收个税”一项更是掀起了轩然大波,促使一线城市楼民连夜过户。对于此项政策调整,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副总监李兴旺认为对东莞影响并不大。“其实对东莞而言,计征二手房转让差价20%的个税并非新政。早在2007年起,东莞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已按20%征收。”
据李兴旺解释,五年前东莞已按此政策执行。但计征20%的税费前,卖房差额中会扣除了中介费、装修费、银行利息等合理税费。尽管二手房20%个税新政对东莞影响并不大,但是李兴旺分析道“短期内将影响房地产预期,二手房交易可能短暂萎缩。”
针对会否出现卖家把税费转嫁给买家而推高房价的情况,李兴旺表示很有可能。“二手房主要是业主报价,税费的上调,可能直接影响业主报价,中间税费差价或最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
总而言之,因为东莞5年前已经实施“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所以税费调整对楼市的影响不大,但也一定程度上直接增加购房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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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计征二手房交易个税的计算方式
东莞计征二手房交易个税的计算方式是:(房屋交易总价-房屋原价-合理税费)×20%。如以一套2007年购入(一手房均价)的80㎡房子,到2012年出让(住房均价)为例计算,按照差价20%计征的应缴个税为31997.9元;如按总价的1%计征的应缴个税为6616.8元。两种方式,个税缴交额相差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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