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郑女士前日反映,她原有一套房屋被征地拆迁后,房屋两证就上交给了拆迁单位。她欲重新购房,却发现原来的房屋两证尚未注销,这导致她购房就得按二套房来交纳首付,为此很焦急。
原标题:老房拆迁4年 两证仍未注销
影响居民重新购房 记者协调办理注销手续
郑女士前日反映,她原有一套房屋被征地拆迁后,房屋两证就上交给了拆迁单位。她想要重新购房,却发现原来的房屋两证尚未注销,这导致她购房就得按二套房来交纳首付,为此很焦急。
郑女士介绍,她原来是在汉阳五里新村杨稻草湾有一套住房。2010年上半年,她与拆迁单位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上交了房产证和土地证,随后拿到了补偿款。此后,她租住到武昌。近日,郑女士准备买套房子。然而她查询得知,其原来房屋的两证还没有注销,她重新购房就属二套房,首付比例将大大提高。“房屋两证早就交了,按理早该注销了。”她很是不解。
前日,记者陪同郑女士来到了汉阳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介绍,郑女士的房屋两证和相关资料,已于去年8月交到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业务窗口。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房产窗口人员查询后表示,郑女士原房屋两证确实还未注销,因其原有房屋属铁路系统福利房,当年是在市房管局办证,因此只能到市房管局注销。
经记者协调沟通,7月11日下午,汉阳区土地储备事务中心安排拆迁部门人员,补齐了相关资料后前往市房管局,为郑女士注销了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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