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5年5月1日起,东莞市将实施新的低工资标准,该标准已于2月17日公布。为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贯彻新标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昨日发布《东莞市实施2015年低工资标准解读》。
从2015年5月1日起,东莞市将实施新的低工资标准,该标准已于2月17日公布。为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新标准、贯彻新标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昨日发布《东莞市实施2015年低工资标准解读》。
关注一:
新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包括哪些内容?
解读: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关注二:
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低工资标准?
解读:根据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关注三:
包吃包住在低工资标准执行中如何理解?
解读:对于“包吃包住”的理解:
1.如用人单位把“包吃包住”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制度,则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其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亦不受影响。如果将来企业因经营等其他原因需要劳动者承担一定的吃住费用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办理。
2.企业已明确劳动者在企业吃住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且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并扣除的,那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假设劳动者领取低工资1510元/月,吃住费用是210元,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时一并扣除,那么该劳动者领到手的工资是1300元。这种情况并不违反低工资标准。
关注四:
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多少?
解读: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低工资标准,那么,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即:8.68×150%=13.02(元);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即8.68×200%=17.36(元);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即8.68×300%=26.04(元)。
东莞房管局将全面将实施"五证"查验制度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