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3年前,南城一新建小区在楼盘促销广告上注明购房可以入读 公办 。为了孩子长大了能在南城上 ,我卖掉了原来房子,在该小区购置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3年前,南城一新建小区在楼盘促销广告上注明购房可以入读 公办 。为了孩子长大了能在南城上 ,我卖掉了原来房子,在该小区购置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
今年9月,儿子即将 ,但是南城 部门表示 不够,我的孩子有可能无法就近入读公校。那么,当年开发商的承诺无法兑现,我可否退房?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开发商的正式宣传资料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孩子无法就近入读公办 ,张先生可以持宣传资料和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孩子就近入读公办 带来经济损失和一定的精神补偿。
但是如果合同没有注明“无法就近入读公办 则退房”的条款,那么退房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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