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主徐建伟2009年花了22.6万买了东莞比华利山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2010年10月入住后,其认为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告地产商、开发商逾期交楼获得14万违约金赔偿。
业主花钱买房入住将近五年,地产商却告到法院要求返还房屋,而且期间的租金照付。这样的“奇葩事”,就发生在寮步的一个小区。业主徐建伟2009年花了22.6万买了东莞比华利山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2010年10月入住后,其认为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告地产商、开发商交楼获得14万违约金赔偿。
地产商“奋起反击”,既然法院认定“交楼”,那意味着业主是在侵占涉案商品房,其再次告到法院要求业主返还房屋,而且还要支付侵占期间使用费7万余元。昨日,该案在寮步法庭开庭审理,双方唇枪舌剑,将数年来结下的恩怨再次一一摆出。
房款交清了
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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