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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新建住宅全部须建充电设施

东莞时间网  2015-10-11 00:08

[摘要]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百分之百要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2000辆电动车必须配建一座公共的充电站,鼓励建设机械一体式的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近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接受采访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将发布实施。

郑栅洁表示,《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2000辆电动车必须配建一座公共的充电站,鼓励建设机械一体式的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他介绍,《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服务体系,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建设充电智能服务的平台,做好配套电网的接入服务,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的模式。此外,在强化支撑保障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简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完善财政价格政策,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加大用地支持和协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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