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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丢垃圾砸伤路人 涉事房屋住户或面临共同担责

东莞时报  2016-05-24 11:05

[摘要] 5月13日下午4时许,家住虎门博涌社区博美村的欧先生行走在街巷时,突遭高空抛物:一袋有玻璃瓶的垃圾砸中他的头部,顿时血流不止。后来,欧先生被家人送医,花去治疗费3000多元。随后,其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找到扔垃圾的人。

欧先生被砸中头部后鲜血直流。
家属供图

    5月13日下午4时许,家住虎门博涌社区博美村的欧先生行走在街巷时,突遭高空抛物:一袋有玻璃瓶的垃圾砸中他的头部,顿时血流不止。后来,欧先生被家人送医,花去治疗费3000多元。随后,其家属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找到扔垃圾的人。

    老人当场被砸得头破血流

    欧先生今年63岁,是虎门博涌社区人。5月13日下午4时许,他刚拐入村中三角园八巷巷口处时,意外发生了。

    “我当时正常走路,突然听到‘砰’的一声闷响,接着就感到头顶一阵发麻,再一看,一袋垃圾掉落在地上,里面的玻璃瓶碎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脑袋,发现流血了。”5月17日下午,欧先生告诉记者,被垃圾砸中后,他感到头很晕,站不稳,只好蹲在附近的地上,足足蹲了一个,也没见有人来道歉或承担责任。欧先生只好向家人求助,后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

    虎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欧先生“头皮挫裂伤”。记者见到他时,他头顶的伤口非常明显,而从其家人提供的现场图看,欧先生头部当时流了血。

    欧先生说,为这事,至今已花去治疗费3000多元,全都是自掏腰包。

    至今未找到扔垃圾的人

    随后,记者来到出事的小巷,发现两米左右宽的小巷两旁,出租房林立。很难判断垃圾是从哪个窗口扔下来的。

    欧先生家人认为,有一栋4层楼高的出租屋有很大嫌疑,因为欧先生被砸后,家人在现场查看了垃圾袋,发现里面以餐厨垃圾为主。左侧的出租屋没有厨房,右侧四层楼高的出租屋分别租给了4间工厂,除了生产车间外,还有厨房,且窗户正对着巷子。

    “我们认为四层楼这栋出租房房客扔垃圾的可能性更高,但他们都否认了。房东也不愿担责,让我们找警察。”欧先生的儿媳妇吴女士表示。

    “这些小巷已多次发生高空抛物砸到下面行人的事了,尤其是半夜,经常会听到‘噼里啪啦’声,都是高空抛垃圾砸中地面的声响。前不久,有个人在这里经过,结果不知道谁泼下一盆脏水,泼了他一身。真希望一些住户能注意自己的素质。”一位张姓住户告诉记者。在现场,张姓住户的说法也得到多位住户证实。

    目前,欧先生一家已向虎门博涌派出所报案,该所已受理此案,但至今未找到扔垃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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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出租屋所有人、管理人及租客均有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高空抛物,危害不小,就类似事件的责任归属问题,记者专门咨询了广东国亮律师事务所的叶进国律师。

    叶进国律师表示,高空抛物事件中,如果可以确定高空抛物的责任人,则应由该责任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客观情况无法查清责任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哪些人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主体有:房屋所有人、房屋管理人、可能致害的租户等。

    此外,根据法律以及东莞过往的判例分析,在确定了致害区域和侵权责任后,根据侵权人的人数平均承担侵权责任,各个独立的责任主体之间各按照划分的份额,各自独立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各个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内部(例如:租住房屋为两人以上的、或者房屋的所有人与管理人为多个自然人或法人的)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在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未承担或未足额承担责任方追偿。

    高空抛物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欧先生遭砸头事件中,两栋出租屋的所有人、管理人以及租客均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高空抛物可能造成伤害的区域范围以外的租户,则不需要承担责任,比如,假设案涉出租屋有两侧或者四侧,在发生受伤事件以外的其他方位的租户不需要承担责任;其次,在可能造成伤害的区域内,也有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在致害区域范围内,没有窗户或者窗户已经封死不具备抛物条件的租户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租户可以证明案发时所租住的房屋内无人,也有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就本事件而言,叶进国建议侵权人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尽快向相关人员讲明情况征得谅解,以免无辜人员的权益受损。

    相关案例

    重庆千万富翁被砸成重伤

    推动高空抛物实行“连坐”立法

    2000年5月11日凌晨,重庆千万富翁郝跃因债务问题与人在一小区楼下长时间争吵,期间,一只三斤重的烟灰缸从空中落下,正巧砸在他头上,致其重伤。在公安机关破不了案,并宣称不属于刑事案件之后,郝跃因无法确定加害人,就把二楼以上的22户都告上法庭。

    当地法院终在一片争议声中认定,除事发当晚无人居住的两户外,其余22个住户各赔偿郝跃8100余元,共17万多元。

    该事件也直接推动了侵权责任法关于高空抛物实行“连坐”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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