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了《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补助资金不少于7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
近日,东莞市教育局发布了《东莞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1.5倍;补助资金不少于7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
普惠性政策福利
普惠性幼儿园将有哪些呢?
一经认定,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将获得市财政的资金补助。补助分为基本补助和教师达标奖补,其中基本补助标准为0.6万元/班,教师达标奖补标准为1万元/班(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增添设施设备,其中不少于70%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确保专任教师和保育员工资待遇不低于东莞市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的2倍(试用期除外),并在原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
市、镇教育部门组织教研人员还将定期对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帮扶,通过优质园结对帮扶、公办、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派驻骨干教师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过程性指导。
目前,该《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29日。
1、电子邮箱:dgxq23126019@163.com ;
2、通过信函邮寄至:
东莞市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407室(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邮编523125 ;
3、传真至:0769-23126100。
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每年3月15前提交认定申请。一经认定,原则上在有效期内不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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