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莞市发改局官方网站上26日挂出的《关于调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0月10日起执行。不管是“蓝的”还是“黄的”,起步价都
东莞市发改局官方网站上26日挂出的《关于调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0月10日起执行。不管是“蓝的”还是“黄的”,起步价都上调为8元/2公里,取消燃油附加费。除了起步价,还调整了续程运价、候时费、回空费。
通知要求,各出租汽车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有关规定及时完成里程计价设备调整工作。已按规定完成调整工作的,按调整后运价执行;还没有调整的,就还是按照原运价标准。
起步价由原来的“蓝的”起步价7元/2公里(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黄的”起步价6元/2公里,统一调整为8元/2公里,取消燃油附加费。续程运价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后,由原“蓝的”2.4元/公里和2.6元/公里,“黄的”2.4元/公里统一调整为2.75元/公里(每364米跳表1元)。候时费从原来的1元/3(20元/)调整为0.5元/(30元/)。
回空费提高比例则降低了,具体是“蓝的”和“黄的”的回空费,由原来的“行驶里程超过15公里续程运价提高20%”调整为“行驶里程超过15公里续程运价提高15%”。夜间行驶费规定不作调整,“蓝的”、“黄的”继续沿用夜间23时至次日5时的起步价和续程运价可加收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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