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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苏州买房贷款下不来解除合同 犯了难

姑苏晚报   2016-11-21 10:07

[摘要] 来自江西的李女士在苏州看中一套房,签了合同付了首付,可因贷款办不下来,事后只能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可合同解除后,款项却迟迟没有退还,身在异地的她,一下子犯了难。幸亏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出面协调,终拿到了退款。

来自江西的李女士在苏州看中一套房,签了合同付了首付,可因贷款办不下来,事后只能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可合同解除后,款项却迟迟没有退还,身在异地的她,一下子犯了难。幸亏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出面协调,终拿到了退款。

今年3月,当时还在苏州工作的李女士,见房价上涨,也想着要买一套,在相城区一处楼盘看中了一套房,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她还根据合同支付了30多万元首付款。可不料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她没能办理下来,导致这套房她也购买不成。无奈之下,她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对方总算同意解除合同,但接下来却没有动静了。

苦等数月后,今年7月,她来到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求助,根据李女士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分会工作人员一方面建议李女士至住建部门咨询合同解除的相关事宜,同时帮她联系上了开发商。对此,开发商相关人员回应称,李女士购买房屋后未能积极办理贷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过他们还是同意解除合同,只是需要层层批复,时间上暂未能确定。

又等了一个月,李女士称,她从住建部门了解到,她的购房合同已经解除,但相关款项仍迟迟未能退还给她,她很着急。随即元和分会工作人员再次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合同确已解除,因房款及税金(发票已开,需办退税手续)未到位,只能根据流程走,何时能办好,时间预计在9月底。可到了9月底,李女士同家人从江西赶至苏州,准备办理相关款项退还手续,却仍然没有成功。于是,在元和分会工作人员的再次联系之下,开发商通知李女士办理了相关手续。其间,因李女士疏忽,导致支票过期作废,等李女士拿到这笔款项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有余。

日前,拿到退款的李女士专程从老家来到元和分会,当面向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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