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1月,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申请对石碣镇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3地块进行一般调整,现已完成该调整的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016年11月,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申请对石碣镇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3地块进行一般调整,现已完成该调整的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位于崇焕路以南、刘沙路以东,调整地块为东莞市石碣镇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3地块,调整范围5.5公顷。
二、调整情况: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1)B01-03地块容积率从1.8调整到2.2;
(2)建筑高度从24米调整为45米。
(3)修正用地面积(从55152㎡修正为55150㎡)
三、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日至2017年1月1日。
四、东莞市石碣镇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3地块一般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dggh.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石碣镇政文西路9号规划房产管理所大楼一楼宣传栏。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意见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公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水乡大道199号东鸿大楼3楼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水乡分局”(邮编523208)或 “东莞市石碣镇政文西路9号规划房产管理所”(邮编52329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碣镇中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3地块一般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人:市城乡规划局水乡分局,联系电话:88089025;石碣镇规划所,联系电话:86013488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听证机构(法规监察科)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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