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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一小区私自改建商铺 无证还屡禁不止

南都东莞  2017-04-21 12:07

[摘要] [摘要]东莞塘厦镇花园中心小区上百名业主联名投诉投资方东莞市华毅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得到小区业主同意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在公共区域进行改建及扩建施工。

这段时间,东莞塘厦镇花园中心小区业主对于住宅下面的一至三层商铺进行改建的行为很不满,上百名业主联名投诉投资方东莞市华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毅公司)在未得到小区业主同意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在公共区域进行改建及扩建施工。令小区业主尤为愤怒的是,他们已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多次,尽管住建规划部门确认该商铺建设行为并未报批,执法部门也曾上门调查,然而,施工的行为至今仍在继续。

起因:商铺装修占用公共空间

花园中心小区位于塘厦镇花园街附近,处于老城市中心的核心地段。南都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属于政府安居工程,共有2栋楼、335户,小区1、2、3层一直作为商业之用,出租给大新百货,四层及以上则属于住宅。2015年,原有的大新百货撤场,2016年,华毅公司整体接手1、2、3层商业楼层。

事件源于小区几百名业主的联合签名,他们签名的目的,便是反对他们小区一至三层的“装修、扩建”行为。

装修始于去年8月,“起初,业主以为商铺只是普通装修,后来我们才发现,整个施工改变了小区的原建面貌。比如说,小区的外围公共广场、业主通道和消防通道都被占用了。”业主黄先生介绍。

“如果只是将原有的商场内部进行装修,执法部门不去查,我们也懒得管那么多,但他们擅自将商场内的消防楼梯外移至小区外围。”黄先生说,消防楼梯为外形钢架结构,安装在小区外,不仅把整栋物业外观破坏,还使得整个小区的安全性受到威胁。

“当时我们明确对他们公司的施工方案表示反对,但他们仍然强行施工。”小区业委会主任罗女士称,自去年8月份以来,以她为代表的业主委员会曾和华毅公司进行沟通,全体业主也集体表决明确反对施工的方案,但华毅公司在没有得到业委会和业主表决通过以及政府部门审批公示的前提下依旧组织工人进场施工。

此外,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还包括:拆除了小区周边的路障以及配套大理石花坛,破坏原有建筑的外围花岗岩公共台阶,增设电梯,挖空楼面,挤占业主的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损害业主利益。

走访:消防楼梯建在楼盘

19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花园中心小区,看到商铺正在进行大面积的装修工程,沿路四周被围蔽起来。“原本这里是小区公共的花坛和台阶,现在都被拆除了。”黄先生介绍,“施工方拆除商场外围原本有的公共台阶,并将台阶向外加高扩展,原本这些属于业主的公共通道,现在就变成了商铺的‘私人’区域。”

“这里本来是小区外围的公共绿地,上面有很多绿化措施。”黄先生指着商业楼层外新建的台阶道说,但华毅公司拆掉了原来的9级公共台阶,也拆掉了绿化措施,将台阶外延了近5米。

“原本是商场内部的消防通道,现在全部以这种楼梯形式建在了小区外墙上,太不安全了。”居民罗女士说,原本消防楼梯是应该在商场内部的,但商家为了增加商铺面积,将内部通道堵死,在建筑外墙上加装钢架结构的楼梯,门面向小区开,小区再无任何安全可言。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小区两栋住宅的外立面上,竖立着已经焊接好的3处钢架结构消防楼梯,一处位于商场停车场北面,一处位于花园中心地下停车场入口人行道,还有一处位于花园中心地下停车场出口人行道。业主们对华毅公司的改造工程意见的,也是这3处钢架楼梯,“这几处楼梯把整个小区的外观搞得一塌糊涂,建成以后,人可以直接从商场经过这些楼梯走到小区,给小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黄先生说,而且小孩子很容易就能够爬上这些楼梯,给儿童安全也造成严重威胁。

住宅的外立面区域是属于我们业主所有,他们这么做并没有通过我们业委会的同意。”居民还举报,此前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挖空商铺内的楼面、砸开水泥锯开钢筋、损坏承重墙、增设电梯等行为,业主担心这些施工造成整个楼体结构受损,对小区楼体安全和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可预知的威胁。

华毅公司:部分施工没有报批,目前产权尚未厘清

昨日下午,华毅公司一位罗姓负责人称,公司在合法取得花园中心小区一至三层商铺的所有权后,提出对商铺进行重新装修招租。

“部分施工的确是没有报批,我们正在走申请程序。”该负责人表示,业主反映的拆除小区周边的路障以及配套设施,主要是商铺装修之后,对周边的道路设施的升级改造,“也是为了美观”。

对于业主反映,商铺的消防楼梯建在外面。该负责人称,“现在对于业主所说的公共部分权属到底属于谁,我们也是有不同意见的。”他称,目前公司也在积极准备材料,对于业主提出来的公共部分到底属于商铺还是住宅的业主,也在与政府部门了解,论证。

回应

塘厦镇城管分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正按程序处理

因为众多业主的反对,昨日,塘厦镇组织消防、城管、住建等部门介入协调。

“目前,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华毅公司对商铺进行装修的审批材料。”昨日,塘厦镇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方没有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无证施工,应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

按照东莞市建设局文件要求,建设施工项目除投资额小于30万或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可不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建设项目均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明,在施工许可证明办理完成之前严禁施工。

塘厦镇城管分局则回复称,华毅公司在小区公共空间搭建消防楼梯通道,于2017年4月10日开始动工,该楼梯拟建设项目情况为3座钢架结构楼梯,以作商场消防通道之用。除花园中心地下停车场入口的楼梯未建成外其余两座楼梯已基本建成,但未做护栏,整个商场施工工程及楼梯建设均以围蔽形式进行。目前,建设处于停工状态。

消防通道是否符合消防规定,该分局表示无法确定,并称已经派出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同时,也要求施工方在未取得相关报建审批手续前停止施工,执法人员也多次制止施工方施工,不存在不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接下来分局正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点评

业主反映华毅公司早在去年8月已经开始对商铺各种改建行为,未经过业委会表决同意,且并未取得施工资质。在业主多次向各级部门投诉下,各项建设工程仍未停止,从而引发业主的联名投诉。尽管事后,塘厦镇政府组织城管、消防、住建等各部门联合调查处理,但从效果来看,初期的执法不严,处置不力令事件迅速发酵成为热点,最终政府部门被动应对,纵然事后多部门联合调查,查处再严厉、表态再坚决,也难以摆脱事后诸葛之嫌。

当前,各地都在打造“服务型政府”,衡量各级部门是不是“服务型”,最简单也是的标准,就是“人民满意”。作为基层执法部门,塘厦镇城管分局更应该掌握各类项目动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面对群众诉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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