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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先减压 才能更好地推动“租购并举”

东莞日报  2017-07-27 11:04

[摘要] 东莞时间网报道,日前,某房地产研究院公布了国内首份房租收入比报告《全国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报告显示,全国50个城市中,超七成房租相对收入较高。数据显示,东莞房租收入比为24%,东莞6月份人均住房租金为874元。据悉,“房租收入比”即指个人租房租金费用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值。

东莞时间网报道,日前,某房地产研究院公布了国内首份房租收入比报告《50城房租收入比研究》,报告显示,50个城市中,超七成房租相对收入较高。数据显示,东莞房租收入比为24%,东莞6月份人均住房租金为874元。据悉,“房租收入比”即指个人租房租金费用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值。

长期以来,国人住房自有率居高不下,房屋销售与租赁的比例较高。在更多人观念中,“有房住”就意味着“有房产”。但是,住房体系中租赁比例偏低,并不能说明租房的人少,更不能说明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不重要。恰恰相反,租赁是实现安居梦的重要途径。而且,根据国外一般经验,住房体系中房屋租赁比较一般都较高,有的国家房屋销售与租赁比例达1:1。换言之,有房住≠有房产,这才是正常的。

不过,从以上的“房租收入比”报告看,情况很不乐观。相关报道援引专家的观点指出,房租收入比在25%以内是合理的,房租收入比在25%-30%处于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一旦超过30%则表明房租压力过大。北上深三个一线城市,房租压力就很大。东莞房租收入比为24%,还算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房租水平过高,会影响其他生活消费开支,甚至对租赁市场客源产生挤出效应。不排除一些租客不堪忍受高企的房租,选择不再租房,而是咬紧牙关做房奴

一个地方的房租水平,受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房价等综合影响。理想的状态是,有经济能力的人选择买房,而房价也比较合理,其余的人则选择租房,租金也在可承受范围内。相反,最糟糕的情况是,很多人不但买不起,而且租不起。如上所分析,如果房租虚高,不仅不能分流居住需求、缓解房价上涨,而且可能反推更多租客选择买房,从而助推房地产火爆。这不是城市居民所愿,更不是城市发展之福。

近两年来,国家提出“租购并举”,纠正房地产“重售轻租”,让租房也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常态。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吸引更多人选择租房,而不是必须买房,前提之一就是,房租水平要合理,“房租收入比”要合理,至少租房压力要小于买房压力。当然,长久以来附着于房子上的社会福利、公共服务,也应该逐渐剥离,从而让租房者也可享受同等市民待遇,最终实现“租购同权”。

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实现“租购并举”,主要措施无非是降房租和增房源。而且两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在规范市场化房屋租赁基础上,更要通过多个渠道、多个主体,加大公租房供给,让充足、便捷、实惠的公租房平抑整体房租水平。同时,在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可以逐步探索货币化补贴,减轻符合相关标准的居民的租金压力。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就指出,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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