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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企业购房出售时要缴这些税

东莞日报   2017-08-04 11:04

[摘要] 7月5日,东莞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东建房〔2017〕33号)》,其中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7月5日,东莞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东建房〔2017〕33号)》,其中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于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在东莞地产从业人士看来,由于东莞企业购买住宅的比率极低,因而该新的补充通知对东莞楼市并没有太大影响。

那么,企业购买后,将来销售房产时到底要缴纳哪些税费呢?记者就此咨询了东莞市地税局。

据东莞市地税局回复,房产证登记为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同)的,在房产出售时在地税部门要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时,企业出售房产还应计算资产转让,并将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按年度实行汇算清缴。

具体税率、费率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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