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虎门二手房东找人冒充业主 骗转租费8.8万元

东莞日报  2017-08-23 09:48

[摘要] 在虎门当二手房东的女子朱某找人冒充业主,将房子转租给他人,骗得转让费8万多元。同月17日,朱某找了一名男子,假冒出租屋业主,与王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在虎门当二手房东的女子朱某找人冒充业主,将房子转租给他人,骗得转让费8万多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底,潜逃近6年后,朱某到某派出所咨询业务时,其网上追逃嫌犯的身份被公安人员发现,当场落网。朱某家人退赔了全部赃款及其利息,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之后,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昨日,该院通报了这则案件。

现年50岁的江西女子朱某,原来在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寨的两家出租屋做二手房东。2011年1月15日,市民王先生通过老乡介绍,联系到朱某,谈好以88000元转让费承租上述出租屋。随后,王先生向朱某交了订金5000元。

同月17日,朱某找了一名男子,假冒出租屋业主,与王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先生随后通过银行转账78000元及支付5000元现金给朱某。收到钱后,朱某随即逃匿,联系不上。同月19日,王先生发现被诈骗后报案。

2016年11月2日,朱某因在云南省昌宁县某银行办理业务时无法办理,银行要求其到派出所核查身份信息。朱某到某派出所咨询时,其网上追逃嫌犯的身份被公安人员发现,被当场抓获。同月15日,朱某家属退还王先生被骗赃款及利息共计1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财物后逃匿,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考虑到朱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并得到王先生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