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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 违规房企将被暂停商品房网签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9-15 10:46

[摘要] 9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明确对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房企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

9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明确对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房企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旨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康华云溪 4.00分

莞太路段R2线珊美地铁站D1\D2...
4008132766 转 628104
在售住宅厚街地铁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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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元/平方米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项目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张贴购房支付提示牌,标注“为保证专款专用,维护买卖双方权益,请预购人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许可登记的预售款专用账户”的提示信息。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认购协议、合同等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款、全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预售款)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我局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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