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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改公寓将按“两违”查处

南方日报2023-04-04 12:02:31来自北京市

    不少“商改住”项目擅自加层,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图为东莞地铁2号线某出口“商改住”项目内景。

    南方日报记者 李玲 摄

    将用于商业办公的写字楼当成用于居住的公寓出售,过去这是不少开发商“打擦边球”式的售楼方式。今后,这种方式在东莞将被明令禁止。

    4月3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印发《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规范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的管理,从监督检查、制度设计、规划布局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大惩处,严格新增商业办公用房的管控,坚决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

    应商则商、应居则居。政策的出台释放出东莞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管理,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信号。未来,东莞还将结合全市住房建设规划,设立配套住宅用地,并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居住需求。

    撰文:龚菊 郭文君 李玲

    策划:郭文君

    “商改住”看似便宜却隐患不少

    “商改住”是指一些开发商商业办公类商品房改成公寓出售给住户的情况。

    “通常来说,单个单元办公类商品房的面积都在80平方米以上,还有不少在250平方米以上。”东莞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经调研发现,在实际的出售中,不少商业办公楼被改成了居住属性的公寓出售。“有些公寓的面积甚至只有30平方米,但是层高4.5米的办公楼改为复式小公寓后,在市场上还颇受欢迎。”这类30—8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成为“商改住”的主流面积。

    好卖是开发商商改住”的强烈驱动力。而“商改住”后,这类公寓的价格往往只有住宅的一半,甚至还是复式结构,使用面积往往超过产权面积,因此在市场上颇受青睐。

    在地铁2号线某出口,一地产项目商业配套多样、公共交通和生活配套都较为便利。凭借优秀的地段资源、明显的价格优势、小巧的复式结构,该楼盘受到市民李女士追捧。

    走进李女士租住的房间,一楼的大开间面积35平方米,层高较低,成年人抬手便能轻松摸到天花板。顺着狭窄楼梯来到二楼,身高1.65米的李女士头部刚好能触碰到天花板。二楼卧室区昏暗无光,被分为大小两个房间,其中小客房面积小,仅放得下一张单人床,由于常年缺少光照,只能作为杂物间使用。

    租住半年,李女士用“一言难尽”形容自己的入住体验,“楼梯窄、陡,我上下楼梯摔了好几次,而且这里是商水商电,加上不低的物业费,入住生活成本不低。最主要是房间晴天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也没有阳台,衣服都晾不干。”

    李女士表示,她所在的楼层有26户,目前房间空置率较高。最近,在家办公的她深受附近在建商超的嘈杂施工影响,“和搬进来之初想象的不一样,已经在寻思搬家了。”

    “‘商改住’对于消费者来说弊大于利。”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普通住宅一层常见为4—6户,“商改住”一层往往达到20户以上,这就导致公共通道窄,而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大多未做相应的改建,增加了火灾、疏散等安全隐患。同时,“商改住”往往要规避限制改居的建筑设计审批要求,设计上难免会有“硬伤”,如果后期加建夹层、加装管道燃气等违建行为不当,也容易产生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

    商业办公用房的一些建筑设计标准要求也明显低于住宅建筑。“东莞对于住宅类商品房有保证大寒日最少3小时日照时间的规定,而商业办公用房则没有,这导致了‘商改住’采光条件差、日照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居住的舒适性与健康。”此外,部分商住混杂的项目,人员复杂且流动性高,相互干扰,管理难度大,也存在治安风险。

    而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说,随着“商改住”项目的增加,使得规划上与实际上的用地功能结构、居住人口、公共设施需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片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错配,影响相关领域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和实际管理。

    此外,由于价格优势和不限购,“商改住”项目吸引了部分有住房需求的购买者,对市场公平性造成影响,也对住宅类产品的销售形成冲击。

    全流程全链条严控“商改住

    作为全国普遍存在的、历史阶段的产物,“商改住”行为涉及面广,对城市管理提出挑战。

    2017年开始,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出台政策打击非法“商改住”,其中北京规定新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位不能少于500平方米;不能出售给个人,只能是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上海发布规定要求,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2020年,佛山市出台规定,要求商务办公类建筑每一分割单元的套内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首层除外)。

    东莞也一直对“商改住”行为明令禁止。201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试行)》,从建筑设计规范上提出了限制“商改住”行为的措施,但当时仅对施工、验收、销售等环节作出了相关要求,但未能形成系统的管理机制。

    近年来,一些开发商抓住商品住房价格上涨的趋势,紧盯新市民等群体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以总价低、门槛低、不限购等“优势”招徕购房者。

    东莞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在销售环节从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很难揪出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开发商往往是通过由业主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把房子‘装修’成公寓,而这种‘装修’在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初始登记(确权)之后才进行,因而逃避了监管。”

    考虑到实际情况,此次东莞重拳出击的对象是新增“商改住”。《方案》提出,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依法对项目开发商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对其后续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在符合上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市场交易。

    具体来说,《方案》提出通过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管、规范房地产销售管理、完善装修环节监管、加强违法建设行为执法查处力度、加强不动产登记管理、建立项目抽查制度等方式控制新增“商改住”。

    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方面,未来将通过细化平面立面设计、最小套内面积、建筑层高、功能井布局等内容,进一步完善管控。

    发现商业办公用房擅自加层、增加面积或者改变用途、平面布局等涉嫌违反规划行为的,移交属地“两违办”查处;发现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分别移交属地住建、消防部门查处。

    东莞市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规划审批方面,东莞将继续加强规划审批和实施时序的管理,建立商业办公用房去化周期与规划调整、土地供给、项目审批相挂钩的管控方式。“对去化周期过长的镇街,我们将暂不予以批准商业办公用地。”他透露。

    作为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东莞充分考虑到了新市民与青年群体的居住需求。未来,东莞将结合市住房建设规划,继续加大配套住宅用地的供给,同时继续加大对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让千万人口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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