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拟调整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旨在解决无房群众的居住需求,吸引人才落户。新规明确两个销售阶段的申购条件,并规定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n为更好地满足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需求,并吸引更多人才安家落户,东莞市计划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条件进行调整。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通知》,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明确两个销售阶段的申购条件
在首次销售阶段,三限房将在项目所在镇街进行销售;配建安居房则以共有产权住房形式配售,其中市属配建安居房在全市范围配售,镇属配建安居房则在项目所在镇街配售。承购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一年内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近期需在销售区域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或以上;并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若共有产权住房在首次销售后仍有剩余,配售单位将启动第二阶段销售。此阶段的承购人需满足与首次销售相同的基本条件,但养老保险连续缴纳时间缩短至3个月或以上。申购条件涉及婚姻、户籍、养老保险、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资格审核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时点。
新承购人获得的房屋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
根据《通知》,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若夫妻双方婚前各购买一套,婚后应主动退出其中一套。承购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代持机构或其他符合基本条件的受让人,受让资格由所属镇街住建部门会同代持机构核定。承购人和受让人自行商定转让价格,并按相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费。新承购人获得的房屋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不变。
此次调整不仅有助于解决无房群众的居住问题,还能有效吸引更多人才落户东莞,推动城市的长远发展。\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