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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找茬”退房 东莞开发商面临严峻考验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作者:木易成林  2008-03-31 16:04

[摘要] 东莞的买贵房业主们似乎找到了另外一条要求开发商赔偿甚至退房的方法。那就是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找出开发商违约的事实依据,比如面积误差超过3%,比如延迟交楼超过三个月,等。然后要求开发商补偿或者退房,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基本都会约定,延迟交楼超过三个月,业主有权选择退房。

根据木易对东莞开发商的了解,很多开发商在交楼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就是延迟交楼,业主为此和开发商交恶的案例比比皆是。万江某楼盘业主还为此和开发商打官司,结果是业主胜诉了,开发商被迫赔偿。

如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交楼标准的规定,东莞很多开发商都存在延迟交楼的现象,包括大的开发商,只是延迟时间长短有所不同而已。为了安抚业主,开发商往往选择赠送数月的物业管理费来作为补偿。

但是,在房价下跌,不少业主成为负翁的形势下,开发商仅仅赠送物业管理费可能难以满足业主胃口了。业主很有可能要求开发商做出更多牺牲,甚至退房。因为业主有信心,一旦真的走向诉讼,开发商败诉可能性非常大。

据了解,城区莞太路某小户型楼盘业主最近因为开发商迟交楼超过三个月而与开发商产生激烈矛盾,要求开发商补偿或者退房,该小户型开发商正面临严重考验。

木易估计 ,未来一段时间内,东莞楼市业主和开发商的矛盾可能会激化,尤其是在关于延迟交楼这一焦点问题上进行激烈交锋,开发商面临的压力不容小觑。

因此,木易建议东莞的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一定要规范操作,守法经营,尤其是在目前房价下跌,负翁不断,买贵房业主情绪激动的大环境下更要如此。

木易也建议东莞的消费者,尤其是买贵房的业主,要善于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自己的利益。这样才能够促进东莞楼市健康持续发展,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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