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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4年多房产证"难产"继承入学等均受影响

新闻晨报  2015-03-18 14:50

[摘要] 买房拿产证天经地义,然而对于浦东新区高行镇南新东园小区的350户居民来说,这似乎比登天还难,交房至今4年多过去,他们的产证仍然遥遥无期。令他们不解的是,产证并非办不出,而是拖延不办,因为开发商在工程款结算问题上,与镇政府产生分歧,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

 

开发商

拿产证与政府博弈实属无奈

南新东园的开发公司永圣房产总经理沈俞告诉记者,2005年前后,永圣房产与甲方高行镇政府签订合同,南新东园动迁安置小区分两期。2005年1月开始开发,2006年1月之前开工,2007年6月30日之前竣工交付。由于动迁等阻力,开工时间比原计划拖延了3年多。

2009年6月南新东园一期交房,2010年10月二期交房。建设周期拉长,导致额外成本增加很多。如2006年的材料、人工价格并不是高的,但到了2009年、2010年,材料、人工成本显著增长。与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签订的先期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导致企业产生很多违约金。施工期间,永圣将成本增加的情况口头汇报给高行镇政府相关人员,当时,政府是认可这些费用的,但由于书面材料的不完整,后来的审计单位对永圣的项目结算提出了不同意见。审计单位认为,永圣的材料数据不齐全,有些费用是不应该发生的,结算原则上也有分歧。

沈俞认为,在企业与政府的博弈中,办产证就像后一根稻草,无奈之下,也只能牢牢抓住。沈俞说:“新的情况是,分歧正在缩小,原来工程款大概有2-3个亿的差距,现在好像没有这么多了。”

■高行镇政府

企业不应“绑架”百姓利益

日前,晨报记者将南新东园小区居民的诉求转达给了高行镇政府。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复,由于项目前期动迁过程控制缺少规范性权利义务锁定、动拆迁进度时间延长等原因,导致应于2006年1月之前动工建设、2007年6月之前竣工的该项目,拖延至2010年9月完工,大大增加了项目费用,房产商上报的项目费用与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确认的项目费用有3亿多元的差额,造成政府和企业资金结算上存在较大分歧。

该负责人认为,企业工程款结算问题的确存在,但不应该与办产证的事情混为一谈,更不应该用不给老百姓办产证要挟政府,满足企业的利益诉求。

对此,高行镇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问题,积极快速应对。经过反复做工作,开发商同意从日前开始,为南新东园小区尚未办理房产证的350户居民补办产证。

另据记者从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2005年交房的动迁房如果当时办的话,可能仅需30天时间,就可以办好。现在办理,房产证日期要写现在的日期,不能写交房时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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