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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房产女老板陷借贷纠纷 传闻金额达数千万

新华网  2015-05-08 10:09

[摘要] 据了解,2013年下半年,龙珠宾馆有限公司以美食城改造的名义,分隔出很多商铺对外招租,参与投资者每年可获得租金回报。但一年之后,“返利”活动戛然而止,投资者收到短信“请您走司法程序上诉法院”。

龙珠宾馆是位于南京市大明路135号的一家星级宾馆,2003年开始运营。比起这家相对普通的宾馆,南京龙珠宾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沈秀秀更为有名,出生于1940年的她曾是南京市人大代表,曾获得“南京市十佳女企业家”“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但近她卷入了复杂的借贷和融资纠纷。

据了解,2013年下半年,龙珠宾馆有限公司以美食城改造的名义,分隔出很多商铺对外招租,参与投资者每年可获得。但一年之后,“返利”活动戛然而止,投资者收到短信“请您走司法程序上诉法院”。

蒋师傅是参与投资美食城商铺的人之一,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与蒋师傅等五六名卷入此事的投资者见了面,据称,目前他们有24人都投资了龙珠宾馆的“明珠美食城”商铺,投资总额在400多万元。

“当时讲得很好,就是我们投资获得商铺的经营权,然后再转租给沈秀秀的公司统一经营,我们每年按季度拿回报,一年利息从9%起步,到期除了本金外,还有一倍多。”

沈秀秀的女儿叫王晓萍,在蒋师傅等出示的一份合同上,记者看到,投资者首先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是南京龙珠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萍,乙方是投资人,甲方将明珠美食城的某处10平方米左右的商铺租给乙方,期限20年,总租金为113000元。

在同一天,投资人作为甲方,再与南京淼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商铺转交给淼源统一打理。而淼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沈秀秀。

同时这两份合同还附有两份担保合同,针对租赁和委托经营合同,分别由天檐外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龙珠宾馆有限公司再提供担保。

据了解,投资者中投资多的有四五十万元,少的十多万元,虽然协议内容不尽一致,但基本是年为9%,第二、三年为10%,这样每两年递增一个点,一般到12%封顶。同时合同约定除此之外还有超额盈利部分的分成。

这种回报是按季度返还,到2014年10月为止,投资者都拿到了应有的回报。但是到了12月27日晚上,很多人手机上突然接到了沈秀秀的短信:“您好,我是龙珠宾馆的负责人沈秀秀,因多种原因,公司难以维持,无法履行合同,请您走司法程序上诉秦淮法院,保障您的权益,我已被逼不在公司,等待法院处理,请理解!”

“看她名气大、有实力,才投了钱”

此后,就不再发了。这下子大家着急了,租金没了,本金也没了!而此时他们发现,问题比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其实早在2014年9月,事情就闹得沸沸扬扬,因为龙珠宾馆有限公司和沈秀秀的众多民间借贷纠纷,很多人诉讼到了法院。

这些人的借贷发生在24名商铺投资者之前,事情爆发后,这24人毫不知情。后来他们又获知,其实2013年下半年,龙珠宾馆的资金链已经出了问题,他们是“后一批”还敢往里投钱的人。

而那些借贷纠纷,数额据称高达数千万元!

王女士也是参与商铺投资的市民之一,她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其实他们都是在各种场合被印有“龙珠宾馆投资顾问”名片的人说服,来投资美食城商铺的。当时他们觉得投资回报10%左右,也不是风险太大,另外查询后发现龙珠宾馆董事长沈秀秀很有名气,也很有经济实力。

此外,沈秀秀还曾是南京市人大代表,2011年她的“扩建江南贡院”的建议还被评为当年的议案。而且龙珠宾馆还曾是面向曾有违法犯罪经历的青少年、开展帮教工作的“青少年成长基地”。

据王女士称,在大明路上,龙珠宾馆算是比较好的,沈秀秀女儿做宾馆法定代表人,她自己做董事长,大家也觉得民营企业家族式经营是很正常的。

“在2013年劝说大家投资时,沈秀秀曾经说,2014年南京开青奥会,龙珠宾馆是青奥定点接待宾馆;此外,市中医院要迁到大明路,以后人流量很大,是美食城的客源保证。”王女士等说,事后看来,这些其实是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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