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位于石排镇的东莞鑫佑光电科技公司5名女员工向信息时报记者投诉称,该公司今年4月中旬突然倒闭,老板不知去向,拖欠她们5名员工三个月近5万元工资,加上赔偿金共计31万元。另外,还拖欠东莞、深圳、珠海、昆山、苏州等地供货商1000多万元的货款。
执法部门
正在公示调查 将依法进行裁决
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石排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就鑫佑光电科技公司的欠薪行为,收到相关投诉后,相关部门多方联系经营者,但经营者称资金周转困难,返台湾筹集资金发放员工工资,承诺5月29日正常发放工资。但该公司未能在承诺期内支付员工工资,因而引发员工到镇信访办信访。
上述负责人介绍,6月10日,鑫佑公司委托律师和第三方到公司向员工宣布公司结业重组,与员工商讨工资发放事宜。提出3~4月工资按工资表发放,由于5月公司没有实际生产,因此按东莞市低工资标准80%发放。有5名员工不同意,没有领取工资。鑫佑公司员工李女士、周女士等5人向石排人力资源分局仲裁庭提交申请劳动仲裁资料。仲裁庭工作人员经审理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后,予以受理。该5名员工提出的诉求包括支付工资及额外经济补偿金;支付代扣的社保费;支付待通知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15年6月10日解除,总金额约共31万元。
但由于该公司处于停产期间,没有人员直接签收应诉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工作人员依据法律的规定,采用张贴告知的形式,告知该公司。目前,该宗案件正在公示调查阶段,仲裁庭将依法进行裁决。对此,周女士表示,虽然当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但通过法律途径可能一拖就是半年,甚至更长时间,但他们都是有一家老少等着他们养活,感觉工人的合法权益没得到保障。
此外,关于周女士怀孕期间被失业,上述负责人回应说,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建议该员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
破产后应优先支付员工工资
对于欠薪逃匿问题,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的喻秋律师表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员工的劳动报酬应该优先支付。据喻秋介绍,欠薪行为可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负刑事责任,一种则是负民事责任。“公司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并逃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喻秋表示,这种行为属于刑事行为。
另外,民事责任则是公司欠薪但不逃匿,员工可和企业协商解决问题。对于公司的协商方案,员工可以同意公司也可以不同意。不同意,则可走法律途径解决,但诉讼时间往往比较漫长。 “即使后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要是该企业有固定的资产,赢了官司才有较大的机会获得赔偿。”此外,对于供货商上千万元的货款问题,喻秋也建议供货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