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好消息!东莞老住宅小区正安装燃气管道

羊城晚报  2017-06-30 09:48

[摘要] 28日,记者从东莞市政府官网获悉,8月1日起,《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燃气管网已覆盖的区域,禁止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等临时供气装置供气。原已建设仍在使用的气化站、瓶组站等临时供气装置应当逐步接入市政燃气管网供气。

28日,记者从东莞市政府官网获悉,8月1日起,《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燃气管网已覆盖的区域,禁止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等临时供气装置供气。原已建设仍在使用的气化站、瓶组站等临时供气装置应当逐步接入市政燃气管网供气。

根据办法,燃气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环境景观和方便用户的要求,并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规划及相关许可手续。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办法还称,燃气管网已覆盖的区域,禁止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等临时供气装置供气。原已建设仍在使用的气化站、瓶组站等临时供气装置应当逐步接入市政燃气管网供气。具备管道燃气供气条件而尚未安装燃气管道的老旧住宅小区,逐步推广安装燃气管道并使用管道燃气。

目前,东莞不少老旧住宅小区正逐步接入燃气管网供气,不少市民对于燃气管网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比较关心。办法明确,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在此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禁止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禁止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记者秦小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