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se { ewmInnerhtml += '';} var titleInnerhtml = '
手机看新闻
';$('.ewmflag').html(ewmInnerhtml);$('.titleflag').html(titleInnerhtml);} else { var ewmInnerhtml = '直播看房
';$('.ewmflag').html(ewmInnerhtml);$('.titleflag').html(titleInnerhtml);} });手机看新闻
[摘要] 10月9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针对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防范贷款风险等提出一系列要求,自10月15日起生效。
10月9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针对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防范贷款风险等提出一系列要求,自10月15日起生效。
《通知》重点提出,按照住建部及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的监管要求,将停止受理以下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务,具体包括:对于商品房期房或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的,停止受理购房人全额付清房款后提出的贷款申请;取消“过户后二手房贷款”业务,停止受理购房人购买二手房办理完房屋权属过户登记后提出的贷款申请;停止受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对于“现房贷款”的,停止受理借款人收取贷款资金情形的贷款申请。
《通知》进一步补充,购房人因购买二手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在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前与售房人或售房单位协商一致,共同向中心申请“过户前二手房贷款”;购房人申请“现房贷款”时,贷款资金必须向售房单位支付。
此外,《通知》提出,将坚持“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需求,适度支持二套房贷款需求,严禁发放三套及以上贷款。对住房套数认定方式进行调整,以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定首套房及二套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东莞10月15日起停止受理四类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最新住房保障申请结果公布,你的申请上榜了吗?
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市民可委托3家机构评估
全国都能来东莞用公积金买房了!新房价竟已经涨到…
东莞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市民可提出异议
23000元/平方米
32000元/平方米
16000元/平方米
26000元/平方米
价格待定
价格待定
23000元/平方米
21300元/平方米
21800元/平方米
185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