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买房送车位是否靠谱 专家建议应看清产权归属

华西都市报  2012-10-27 00:50

[摘要] 1、具有独立产权证的经营型停车场内的停车位,收益应当归产权人和管理人享有。2、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道路两旁自行划分的停车位,若该条道

 

相关法律

小区道路停车位道路性质决定产权归属

开发商赠送李先生的小区停车位,其产权究竟应该属于谁呢?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赵轲律师介绍,李先生获赠的是地上停车位,小区内的地上停车位主要有两种类型。种是在具有独立产权证的经营型停车场内的停车位,这种停车场是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而设立,因而产权明确,其应当归产权人和管理人享有。第二种是小区内更为常见的,即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的道路两旁自行划线分割出若干停车位,出租给业主使用,并按期收取停车费。这种类型的停车位产权归属取决于停车位所在的道路性质。

如果位于小区内的该条道路是市政道路,其产权当然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开发商设立停车位必须取得政府的授权与批准。如果该条道路是小区的公共道路,则由于该道路用地属于小区宗地的一部分,在计算小区容积率时已经被计算在小区总土地使用面积之内,其土地使用权已归全体业主按比例共同享有。因此,该类型的停车位使用的是全体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赵轲律师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停车位,其停车费实际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租金收入,该收入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另一部分为车辆看管费用,该费用归作为看管人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所有。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上停车位。律师观点

开发商有无赠送权利先看物业产权是否移交业主

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赵轲律师认为,目前成都市的私家汽车占有量已跻身三甲,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成为有车一族,小区的车位也越发紧张,围绕着小区停车位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究竟谁是小区停车位的真正权利主体?业主购买了停车位每月还应不应该缴纳停车费?停车位的应该归谁?这都是应该弄清的问题。

对于李先生遭遇的赠送车位一事,赵轲律师认为,按照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开发管理法规,开发商在开发过程首先要取得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建成后,再将房屋的产权转移给业主,以房屋产权转移为界限,之前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开发商,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在房屋产权转移之前是可以赠送地面停车位的,并不是无权赠送。但必须明确的是,即使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不是无权赠送,但在产权转移给购房者之后,开发商的“赠送”在法律上是无法履行的,因此要承担违约责任。

寻找东莞好楼盘金秋时节,“中国好声音”华丽落幕,与此同时,东莞搜房网“寻找东莞好楼盘”携东莞数万购房者居住梦想重磅来袭。与《中国好声音》逻辑起点一致,在众生喧哗中,“寻找东莞好楼盘”将更为重视住宅产品的品质,倡导住宅产品的多样化、贴近平民购房需求,传递房地产行业的“正能量”! 点击详情>>>

推荐阅读:

牛人自建7层楼房晒设计图 建筑成本仅1000/平

东莞光大地产异地楼盘 金九银十迎来"开门红"

东莞售楼小姐教你买房系列六:看我们怎么骗你

东莞记者教你巧避收楼陷阱 律师教你学会收楼维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东莞新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