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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楼事:东莞人才新政出台 楼市"小阳春"将临

房天下  2013-03-19 00:00

[摘要] 国五条细则出台后首周,东莞住宅成交环比下跌25.54%,相较于前几周住宅成交的火爆,东莞住宅成交量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回落。而在次周,据房天下数据监控中心统计,上周(3月11日-3月17日),东莞全市商品房签约成交1636套,其中住宅成交1219套,环比前一周微涨0.99%;住宅成交均价8465.01元/平米,环比微涨0.17%。

 

允许农民出让宅基地和土地获益

未来几年里,广东省城镇化率将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达70%,继续稳居前列。

这是广东省政府本周公布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指标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将允许转户农民出让宅基地和土地获得财产权益,这也将是未来宅基地流转市场的一个突破口。

在城镇化热潮下,地方城市的扩张热情随之高涨,城镇化有沦为“房地产化”的危险。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肖金成此前曾多次对《财经日报》分析,从城镇化的内涵来看,推进进城农民工的“市民化”是根本的核心。

对此,《规划》提出,要加快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配套制度改革。完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处置、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的具体配套政策,建立转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这个政策是针对本省进城农民工的,但实施细则和具体解释还没出来,目前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的流转问题都没有太大突破。”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彭澎说,目前深圳“土改”也只是集体经济里的工业用地可以流转,农地和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这些都在国家的规定范围内。

彭澎预计,接下来广东在最核心的宅基地流转方面会有新的探索。“农民要进城,就必须要获得桶金,也就是他们的宅基地以及土地的承包权怎么处置,必须有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

经济专家、暨南大学法学院李伯侨教授说,按照目前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但中国改革总有突破既有秩序的特点,在某些方面与既有法律不大一致,也是改革试验所允许的。如果广东省出台了相关政策,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国家相关法律的修改和制定也是有很大可能的。”

另一方面,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流转,是否意味着进城农民在获得城镇户籍之后,也有保留既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的可能?李伯侨说,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进城务工人员取得了城镇户口,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资格就会丧失,原有的宅基地自然要被集体收回。

彭澎说,在现实操作中,很多地方的村改居,整个村的村民都变成了居民户口,并没有迁徙和转移,他们都还有农地和宅基地,所以这种变化并没有实现完全的城镇化。【查看详情

地域限制打破 非莞籍可申请享受人才资助政策

《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印发:,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资助奖励2000万元。

暂行办法所指的“特色人才”共分为三大类,包括“三重”建设、园区建设、特色区域建设等所涉及的行业、产业、项目、企业和社会组织紧缺急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此外,暂行办法还首次提出:对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给予“资助+奖励”政策,额可达2000万元。

比如,周先生在东莞经营着一家精密仪器制造企业,他的研发团队握有多个国家专利,企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期。由于创业时间短,周先生及多数团队成员并未落户东莞。此前,像他们一样的非莞籍创业者,很难享受到东莞的人才资助奖励政策。

但随着“落户方可享受资助奖励”的地域限制被打破。从现在开始,周先生们只要能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的条件,便能享受该政策。【查看详情

1据房天下调查统计,此次调查共收回163份《新政后“我们在现场”项目现场情况调查表》,其中刚需型调查表格占104份,改善型调查表格占59份;收回32份新政后“我们在现场”购房者心态调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自3月1日国务院公布楼市调控“新国五条”细则以来,楼市一片沸腾,但该细则对东莞楼市影响并不太明显。点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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