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南山公交派出所民警李某光,涉嫌利用工作身份骗取他人信任,用“可低价买到军产房”作诱饵,诈骗购房者购房款达1595万元之巨。结果,购房者房财两空。
行骗
伪造公章收据,收取房款1595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害人自2010年11月份开始陆续交纳首期购房款,所有款项均汇入李某光指定的名为张某东、庄某槟的银行账户。2012年2月,上述被害人陆续交纳第二批房款,全部汇入肖某某的个人账户,肖某某按照李某光的指示,又将绝大部分房款转到李某光、张某东等名下银行账户。
这些转入李某光、张某东银行账户的购房款,后被李某光提现、消费或者归还个人债务。经广东长城司法会计鉴定所出具鉴定,上述被害人共汇出购房款为1595万元人民币。
被害人交纳购房款之后,李某光给被害人出具了盖有“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后勤处”的收款收据。
后经特检站核实:上述收款收据以及公章都系伪造;特检站内部没有名叫“王杰”的军官,也没有被害人的购房资料。
辩护
因买房被骗,也是受害者之一
当庭,李某光对检方出具了14组证人证言,称自己其实也是受害人,并表示自己只是一个“中间人”。
他说,当时自己也被“王杰”骗了钱。当时一些购房者因为没有拿到房,就到他所工作的地方进行闹事,还恐吓其家人,“这些都可以到我工作的地方去取证,很多人都知道的。”
既然李某光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为何不找“王杰”算账,反而自己先垫一部分钱赔给受害人?李某光说,之前自己找女朋友借了几十万元,又加上母亲留下的遗产,拿去买两套“军产房”,结果也被骗了,并称自己每天都睡不好觉。
李某光称为了保住饭碗,平息事件,就自己掏了约200万元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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