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30日傍晚,央行、住建部、银监会等多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低首付30%。
楼市预测:
首付降低或激活30%换房客
此前,在央行降息、公积金政策放松等一系列政策利好的推动下,楼市成交量已经出现明显回升。根据数据中心统计显示,上周(3.23~3.29)广州全市新建商品房住宅网签1495套,和上一周(3.16-3.22)1245套相比,环比涨20%;成交均价14740元/㎡,与上上周基本持平。
而此次央行的二套房贷及营业税的“组合拳”,大大出乎市场预料。“第四轮楼市调整期将结束,房价正式进入上涨期。”亚太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
汇瀚按揭高级市场经理莫静认为,新政首先会促进成交量的放大,其次会促进二套房贷款比例的增加。现在二套房想要贷款,只能贷款三成,很多人都直接贷公积金或干脆不贷。“现在来看,我们公司的二套房贷款业务宗数比例不到10%,如果二套房首付调低,未来预计这一业务的比例能够增加到三成左右。”
满堂红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则表示,现在二手房交易中,二次购房的比例只有11%左右,“降低二套房首付若能在广州实现,我预计至少可以激活30%的换房客重新出来看房和换房。”
144m2以下二手住房
满2年可免征营业税
新政策:证满2年可免税
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旧政策:证满5年方免税
我国目前执行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初开始实施,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消息,从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两部门表示,此次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广州而言,核定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标准界限为144平方米。这就意味着,144平方米以下个人住房转让都将可享受到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的新政策。
资料显示,国家曾多次调整二手房交易税。2005年,将此前免征营业税期限“一年”调整为“两年”;2009年12月,免征期限由“两年”调整为“五年”;2011年1月,在免征营业税期限五年的基础上,此前二手房销售总额差额计征改为全额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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