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不仅经适房实物保障模式饱受诟病,就连经适房货币直补同样遭到一些市场人士质疑,几万甚至上十万的货币直补,对多数家庭来讲毕竟都不是小数目,尽管地方政府严格筛查保障对象,但在社会诚信体系较为缺失的情况下,公平依然难保。
在公平正义逐渐被整个社会作为价值取向的今天,笔者认为,未来包括经适房在内的住房保障模式应更趋公平合理。经适房的个发展方向将或许是租赁型经适房,这主要针对没有买房意愿的受助者。相对于现行的经适房出售方式,租赁方式可以根据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多少和变动情况,灵活调整保障资源分配的对象和租金水平;同时租赁型经适房可以减弱整个保障制度的财富再分配功能,有效挤掉其中投资性和寻租行为,从而更加公平地配置保障资源。但租赁型经适房与其说是经适房,不如说它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房,只不过它的保障对象比廉租房保障对象,家境稍微要强那么一点。
第二个发展方向或许是共有产权经适房,这主要针对有强烈购房意愿的受助者。实物经适房享受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税费减征和土地划拨出让的优惠,这部分优惠可以量化为政府的产权;对于经适房的货币直补,政府的补贴更可简单量化为政府的产权,因此,政府和受助者完全可以按照出资界定两者产权比例,共同申领经适房的《房屋共有权证》。对经适房设定“共有产权”,有利于消除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中的寻租谋利现象,从根本上解决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错位问题。
第三个发展方向将可能是共有产权商品房。将共有产权制度从经适房拓展到商品房(或二手房),由政府和受助者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按份共有商品房产权,这样政府就可从经适房的组织建设、分配和管理中脱身,将这一切统统交给市场,而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却更为简明有效。 (上海证券报 熊锦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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