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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价环比涨幅首回落 开发商投资热情上升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09-10-17 11:11

(来源:华夏时报   )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获悉,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已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目的在于谋划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住建部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自此,从去年6月份以来一些专家学者不断提出的“二次房改”,终于引起了高层的注意。作为住建部智囊团成员的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也曾公开表示:房地产制度建设滞后。

房改迹象已然很明显,由此引发的疑问是,“二次房改”是重新回到过去的老路,还是在现有市场化的基础上对住房制度进行调整。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房地产开发商,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市场化依然是大趋势。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国庆60周年之际也曾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构建多层次、有区别的住房供应体系。

不过,上述知情人表示:“住建部对于房价的控制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土地和信贷。”鉴于此,此次房改路径将会从住建部调研开始,而后可能会由国务院出面设立住房改革协调小组来统一部署。

房改导火线

引发本次房改热议的,表面上看似乎是来自三次房改上书。

次是在2008年6月,发改委专家刘会勇是“二次房改”提法的建议者。他指出:企事业单位应自建廉租房,租给单位职工居住作为过渡房,建房资金可以来自房改售房款。

随后的今年4月,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博客)建议:“二次房改”应该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平租房等由政府提供的房子应该占到50%,将目前未纳入政策性住房的中等收入群体纳入其中。

而掀起高潮的,则是今年7月住宅法专家李明等14位学者提出的“二次房改”建议。其内容是:建立第三种能够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以“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综合打分高者得”的方式,提供准市场化的平价住房。

李稻葵认为,房价水平已 过职工正常的支付能力,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在当前房地产业的制度规则下,造成的结果就是没有赢家。”他表示。

具体而言,地方政府不是赢家,因为他们的财政收入得不到长期的保障。广大消费者不是赢家,因为房价的上涨远远超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责任,遭受了过多的社会责难,也不是赢家。最后,中央政府相关部门也不是赢家,因为一旦房价上涨迅猛,就不得不推出各种政策,而这些政策往往不可能直接起到调节市场的作用。

得失有定论

房改得失瑕不掩瑜。“改革的步应梳理十年房改得失。”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

上一轮房改始于1998年的23号文件。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并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成功已成共识。陈国强表示,尽管其中暴露了问题,但市场化方向是正确的。作为开发商,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也深有体会:房改意义重大,改变了供给体系,形成了市场竞争格局,许多人实现了从无产到有产的突破。

“除了房改本身,房改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方面也起到了巨大作用。”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经理马越这样告诉记者。1997年底,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宏观经济指标全面恶化,1998年年均GDP增长首次低于1991年的8%,维持在7%附近。中国的房地产业却在房改后出现分水岭:住宅当年开工面积急剧跳升,达到1.6亿平方米,比往年平均水平猛增将近6000万平方米。

姜伟新在总结十年房改时表示:“在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的同时,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1978年的6.7平方米提高到2000年的20.7平方米,2008年达到28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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