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人口结构角度来看,东莞非户籍人口比例大,流动人口多,人口结构十分特殊,这与东莞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这一经济发展的特殊状况有关。现在东莞的人口结构提出了特殊的立法要求,从这一点来看,升格为“较大的市”需求迫切。
“较大的市”可破解发展瓶颈
对东莞一个地级市来说,800万人口的数量在乃至世界罕见。东莞800万人口的现状,与东莞成为“较大的市”的渴望,实际上反映出东莞城市管理与发展的尴尬现状。
甚至有评论称,东莞是在以一个地级市的行政管理权限,管理着一个“超级大都市”,这种不对称的管理现状,成为当前制约东莞发展的瓶颈。
人口多意味管理的事务也多了,东莞的发展速度比较快,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可能碰到一些地方性普遍问题,国家法律、法规针对的是性普遍问题,但由于国家法律建设滞后,也有一些空白,并不能解决东莞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因此,地方拥有立法权就有了充分理由。
王学敏解释,升格为“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可以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这样就可以解决很多在地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如新莞人的管理问题等。”
申报“较大的市”写入东莞规划
据市法制局透露,东莞申报“较大的市”是在2009年3月,目的是为了获得地方立法权,以应对复杂的社会管理之需。
当时,我市向省政府提交《关于申请东莞为“较大的市”请示》。同年7月,这份请示获得省政府同意,并转而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请求批准我省东莞市为“较大的市”的请示》。据了解,目前,这一请示已交由国务院法制办处理。
过去3年间,东莞上下吁请获得“较大的市”声音不绝于耳,足见心态之迫切。
在今年全省“两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以省人大代表身份提出,要建设幸福东莞,立法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要支持东莞成为“较大的市”,取得立法权。
去年“两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以人大代表身份呼吁,由于特殊的人口结构和经济模式,东莞急需得到立法权,从而破解“欠薪逃匿”等社会问题。
法律界人士同样认为东莞迫切需要立法权。省人大代表周广荣另一个身份是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告诉本报记者,东莞的情况很特殊,本地户籍人口不到200万人,官方统计常住人口达到822万人,“这样人数众多、管理复杂的城市,没有能够快速反应的立法权,很多事情都难以迅速妥善地处理。
记者了解到,市政府刚刚发布《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明确提出,继续争取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使东莞尽快列入国家“较大的市”,以取得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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