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民杨先生在小区购买第三个车位,在备案时却遇到问题,该小区开发商称,已接到房管所口头通知,只能“一户一车位”,接下来相关部门或出台正式文件规定限制炒车位。对此情况,东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一户一车位并非新规定,现在只是在执行《物权法》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知多D】
买车位需注意
产权和期限
业内人士提醒,购买车位需要注意如下三大问题:一是看车位能否办理产权证。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
二是租赁车位期限不超过20年。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第三是人防车库禁止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业主有话说】
希望新规出台后
买车位更公平
对于买车位,景湖名郡的业主邱小姐持赞成态度,她告诉记者,“景湖名郡住户数与车位的比例是1比0.7,其中住户是1390户,车位是960个。如果80%的户主拥有一部车,就有152部车没地方停,只能停在路边,存在安全隐患和被抄牌的危险。”
邱小姐说,之前她也试过把车停在路面上,就被刮花过一次,还有一次被路边的广告牌砸到车上,修车的费用都好几千块,结果是得不偿失。
对于一户一车位的规定,她举手赞成,不过她又提出疑问了,“那对于车位达不到一比一的新小区,车位如何才能合理分配呢?有的开发商还没全部卖完房就开始卖车位,如果车位比例少的话,迟买房的业主往往就买不到车位了,希望相关部门也能就这方面在新规里做一些合理分配的条例。”
“希望不要一刀切”
“希望新规定不要一刀切,也要考虑特殊情况。”东莞市民邹先生说,他住的是顶楼复式,全家人住在一起,有三辆车,这样规定的话,只有一部车有容身之所。可是,有些业主压根不打算买车位。
“我有一个朋友正是这样的‘省钱一族’,“有免费的空地就先暂时停在外面,反正他买的也是5万块的代步车,买了车后买不起车位,也不打算租车位。”邹先生如是说。
东莞可能除了个别的小区存在车位高度紧张的情况外,其实多数小区是‘内有乾坤’的:小区外围停车满满,地下车库却空空如也。邹先生说,“希望新规定也能照顾到业主特殊的需求。”
如果实在是小区车位不足的话,尤其是车位和住宅比例偏低的,更应该推行出租,限制买卖,业主先停先得,以大程度地利用停车场资源。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